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 湛江市坡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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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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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江市坡头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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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坡食药监[2017] 5号
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
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坡头区各学校(含托幼机构):
为加强我区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我区广大师生用餐安全,坡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坡头区教育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区春季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包括托幼机构食堂,下同)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3月1日—3月8日
二、检查内容:
请区域内各学校食堂参照《餐饮业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检查组将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检查:是否持有效许可证;是否存在超能力供餐的现象;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是否都持有效的健康证明;是否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是否严格按规定做好原料索证验证工作,建立原料进货验收登记台帐;是否存在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等情况;是否存在滥用添加剂;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餐饮具和设施设备是否保持清洁,餐饮具和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容器等是否严格按规定消毒;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和记录。
三、其它事项:
各学校、公民办幼儿园(有学生食堂)要按照上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于3月2日前将自查情况写成书面汇报材料备查,并将电子版分别发送到坡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箱: (765505874@qq.com)和坡头区教育局勤工办邮箱:ptqqgb@163.com。
各公民办幼儿园由完全小学负责通知。
坡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张倩
联系电话:3588582
坡头区教育局
联 系 人:詹志锋
联系电话:3953468
坡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坡头区教育局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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