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2014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三旧”改造项目涉及“三地”办理转用和征收手续)征收土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31 15:08 来源: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 字号: 【大】 【中】 【小】

  湛江市2014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三旧”改造项目涉及“三地”办理转用和征收手续)业经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准情况

  征地批准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粤府土审(16)〔2022〕25号

  批准时间:2022年5月23日

  批准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地块一:土地面积约0.1905公顷,东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南至麻东村属下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地块二:土地面积约0.0896公顷,东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南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地块三:土地面积约0.0438公顷,东至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分中心国有土地,南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地块四:土地面积约0.0014公顷,东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南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具体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集体土地状况及补偿标准

土地所有权人

面积
(公顷)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合计

耕地

林地

园地

其他农用地

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麻东村委会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

0.3253

0.2153

0

0.2153

0

0

0.1100

0

合计

0.3253

0.2153

0

0.2153

0

0

0.1100

0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

/

/

150

/

/

150

/

备注:经南调街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按《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三旧”改造方案》进行补偿安置。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征地公告的公告期为十五个工作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6)〔2022〕25号征地批复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该批次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