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2013年度第五十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
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及公众参与公告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拟开展湛江市2013年度第五十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征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切实保障被征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公告,征询公众对该项目征地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1.位置范围:东至海东快线,南至麻东村委会素广美村,西至麻东村委会姓周村,北至龙王湾海域,具体四至范围详见位置示意图。
2.面积:17.9879公顷。
3.土地用途:政府储备用地。
4.拟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对项目征收土地所涉及的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等内容进行评估;
2.对项目征收土地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对项目征收土地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
4.对项目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征收土地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征收土地对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征收土地的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4.公众对本项目征收土地实施的态度;
5.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征地主管单位联系方式
征地主管单位:湛江市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61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9-3950811 邮箱:gt3951322@163.com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永固土地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A511室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7722272072 邮箱:760531793@qq.com
六、公告时间
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6日止,为期10天。
七、公告说明
1.公众可以通过书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实施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本项目如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附件:湛江市2013年度第五十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位置示意图
广东永固土地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