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2018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27 16:09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湛自然资(国土)(4)(公告)〔2019〕8号

  根据《湛江市坡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湛江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官渡镇麻俸村官塘、麻俸、垉屋经济合作社位于海东快线麻俸村路段以西的集体土地43.9816公顷,作为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2018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地块一:东至海东快线,南至麻俸村委会,西至国有土地(坡头区官渡镇2012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坡头区官渡镇2013年度第十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北至麻俸村官塘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征收坡头区官渡镇麻俸村官塘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农用地6.0721公顷(耕地1.8197公顷、园地0.0834公顷、林地1.5578公顷、交通用地0.018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均为坑塘水面)2.5926公顷);征收坡头区官渡镇麻俸村麻俸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农用地0.8679公顷(耕地0.5849公顷、林地0.1899公顷、交通用地0.015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777公顷(均为坑塘水面));征收坡头区官渡镇麻俸村垉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农用地1.7502公顷(均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均为坑塘水面))。

  地块二:东至海东快线,南至麻俸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麻俸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至官塘经济合作社、麻俸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征收坡头区官渡镇麻俸村官塘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农用地0.6420公顷(耕地0.4329公顷、林地0.2091公顷);征收坡头区官渡镇麻俸村麻俸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34.6494公顷,其中:农用地34.0974公顷(耕地17.7691公顷、园地0.6288公顷,林地8.8705公顷、交通用地0.559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2009公顷(坑塘水面6.1921公顷,沟渠0.0088公顷),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0.0689公顷),建设用地0.5520公顷。

  以上两个地块土地面积合计43.9816公顷,其中:农用地43.4296公顷(耕地20.6066公顷、园地0.7122公顷、林地10.8273公顷、交通用地0.593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6214公顷(坑塘水面10.6126公顷,沟渠0.0088公顷)),建设用地0.5520公顷,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0.0689公顷。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耕地、建设用地、其他农用地6万元/亩,其他地类5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

  五、上述拟征收(收回)土地原已作为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2018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进行征收土地预公告,按湛国土资(4)〔2018〕35号文有关规定,自2018年11月2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作为原湛国土资(4)〔2018〕35号文的补充,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