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2019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湛自然资(国土)(4)(公告)〔2019〕9号
根据《湛江市坡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湛江市政府拟征收坡头区官渡镇麻俸村官塘、麻俸、垉屋经济合作社位于海东快线麻俸村路段以西的集体土地60.7242公顷,作为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2019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地块一:东至海东快线,南至麻俸村麻俸经济合作社土地,西至国有土地(坡头区官渡镇2012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坡头区官渡镇2013年度第十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北至麻俸村官塘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征收坡头区官渡镇麻俸村官塘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农用地21.5860公顷(耕地11.6898公顷、园地0.8611公顷、林地6.4620公顷、交通用地0.532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9910公顷(坑塘水面1.8627公顷,沟渠0.1283公顷),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0.0498公顷);征收坡头区官渡镇麻俸村麻俸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31.1475公顷,其中:农用地29.2497公顷(耕地9.8098公顷、园地0.0199公顷、林地16.2992公顷、交通用地0.116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0039公顷(均为坑塘水面)),建设用地0.3445公顷,未利用地1.5533公顷;征收坡头区官渡镇麻俸村垉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农用地0.0702公顷(耕地0.065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43公顷(均为坑塘水面))。
地块二:东至麻俸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南至麻俸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麻俸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至麻俸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征收坡头区官渡镇麻俸村麻俸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7.9205公顷,其中:农用地7.9197公顷(耕地5.3972公顷、林地1.2199公顷、交通用地0.211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909公顷(均为坑塘水面)),建设用地0.0008公顷。
以上两个地块土地面积合计60.7242公顷,其中:农用地58.8256公顷(耕地26.9627公顷、园地0.8810公顷、林地23.9811公顷、交通用地0.860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0901公顷(坑塘水面5.9618公顷,沟渠0.1283公顷),其他土地0.0498公顷),建设用地0.3453公顷,未利用地1.5533公顷。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耕地、建设用地、其他农用地6万元/亩,其他地类5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
五、上述拟征收(收回)土地原已作为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2019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进行征收土地预公告,按湛自然资(国土)(4)(公告)〔2019〕1号文有关规定,自2019年3月7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作为湛自然资(国土)(4)(公告)〔2019〕1号文的补充,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