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4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三旧”改造项目边角地地块)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为实施“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拟启动征收位于坡头区南调街麻东村委会大湾岭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
地块一东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南至麻东村属下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约0.1905公顷。
地块二东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南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约0.0896公顷。
地块三东至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分中心国有土地,南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约0.0438公顷。
地块四东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南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约0.0014公顷。
上述四个地块拟征收总面积0.3253公顷,具体四至范围图详见位置示意图。
(二)用途: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二、土地征收目的
实施“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需要。
三、拟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由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请相关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征地工作组(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办事处,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办事处院内,联系人:卢其东,电话:13536418698)配合调查登记。逾期未办理调查登记的,以征收土地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附件:湛江市2014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三旧”改造项目边角地地块)宗地图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