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乾塘至龙头(省道S081-官滘段)道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1 15:11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湛江市坡头区乾塘至龙头(省道S081-官滘段)道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土地方案业经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准情况

  征地批准机关: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粤府土审(授)〔2021〕40号

  批准时间:2021年7月14日

  批准用途:湛江市坡头区乾塘至龙头(省道S081-官滘段)道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项目起点与省道S081相交,位于汕湛高速互通立交附近,经过伏波村、下岭村、薛屋、中那洪,终点位于乾塘镇南寨村委会官滘村东侧的鉴江供水枢纽工程。项目长度约13.372公里。(四至范围详见用地位置图)

  二、征收集体土地状况及补偿标准

镇名称

  面积

(公顷)

农用地

建设

用地

未利

用地

小计

耕地

林地

园地

其他农用地

坡头镇

14.6986

14.6728

0.3605

5.7588

0

8.5535

0.0026

0.0232

乾塘镇

19.3525

17.5262

8.3534

2.8892

0.2872

5.9964

0.0663

1.76

集体土地面积总计

34.0511

32.1990

8.7139

8.6480

0.2872

14.5499

0.689

1.7832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坡头区坡头镇:不区分具体地类统一按135万元/公顷补偿。

坡头区乾塘镇:不区分具体地类统一按120万元/公顷补偿。

备注:1、根据我市2021年2月10日以湛府通〔2021〕7号公告公布实施的湛江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坡头区坡头镇区片综合地价为135万元/公顷、坡头区乾塘镇区片综合地价为120万元/公顷。该项目补偿标准符合湛府通〔2021〕7号公告的规定

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19〕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征地涉及的农村经济组织详见附件《湛江市坡头区乾塘至龙头(省道S081-官滘段)道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拟征地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汇总表》)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征地公告的公告期为十个工作日。

  (二)该项目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1:湛江市坡头区乾塘至龙头(省道S081-官滘段)道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路线图.jpg

  附件2:湛江市坡头区乾塘至龙头(省道S081-官滘段)道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征地情况汇总表.xls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