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
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2 16:04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拟启动征收位于坡头区南三镇田头村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项目东至南三镇卫生院;南至南三镇交通路;西至南三镇南三社区田头圩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北至南三镇南三社区田头圩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面积:1.0323公顷。

  (三)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征收目的

  本次项目建设用于南三镇卫生院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公共事业项目建设需要。

  三、拟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由有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请相关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在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南三镇人民政府(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欧小猛,电话:1840668648)进行土地权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权属登记确认。逾期未办理调查登记的,以征收土地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养;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附件: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勘测定界图.pdf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