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5 09:05 来源: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 字号: 【大】 【中】 【小】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拟启动征收位于坡头区南调街道麻西社区、林口村、麻东村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地块一东至海盛路,南至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麻西社区李西、林屋五队、姓符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海盛路,北至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麻西社区李西、林屋五队、姓符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约0.7865公顷。

  地块二东至海盛路,南至湛江华发新城南花园,西至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林口经济联合社;麻西社区李东一队、李东二队、李西、塘尾、姓符村、担黎;林口村军屋、吕村、林口、林口东、林口西;麻东村端山、西沟尾、东塘尾、素广美、山竹树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至中国海油加油加气站,面积约0.8683公顷。

  地块三东至海东快线,南至南调街道麻东村委会西沟尾村、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西至海盛路,北至海川快线,面积约7.7886公顷。

  地块四东至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麻东村陈芝山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南至鸡咀山路,西至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麻东村陈芝山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至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麻东村陈芝山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约0.3346公顷。

  地块五东至鸡咀山路,南至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麻东村陈芝山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麻东村陈芝山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鸡咀山路,面积约0.0111公顷。

  具体四至范围详见位置示意图。

  (二)面积:约9.7891公顷。

  (三) 用途:道路用地、防护绿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三、拟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由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请相关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办(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郑建强,电话:13702478998)配合调查登记。逾期未办理调查登记的,以征收土地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有上述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附件: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示意图(局部).pdf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