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盛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湛江市盛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12MA56UQ1H1Y
法人(法定代表人):马志钊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湛坡市监海处罚〔2023〕3号
违法事实:经查实,当事人湛江市盛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与广东湛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湛江华发新城营销策划服务事宜合同》,承接湛江华发新城的营销策划服务,2023年1月底,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坡头区网签销量蝉联三冠王”内容的广告时,引用数据、统计资料不准确,引证内容未明确表示统计年度及排名方式;含有“读省一级市重点名校,孩子成才更容易…湛江市第二中学百年名校 省一级重点…华发新城业主特享3大权益 入学就读更优先 就读条件更便捷 插班转学先一步…”、“市二中名校就在家门口 让孩子躺赢”等内容的广告,大量引用湛江市二中的“百年名校,省一级重点优质师资升学率等”荣誉信息对正在建设中的小学作误导宣传。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3.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12
处罚机关:湛江市坡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