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民政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20 09:02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民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职责任务。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年初制订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方案,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制定了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制度,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每周五下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法律,并做到学法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全年系统性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收养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民政业务法律法规。结合各项民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年内多次安排业务股(室)人员参加上级业务培训:2019年10月参加广东省民政厅在肇庆市组织《2019年全省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班》;依次参加了湛江市民政局组织第一、第二期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第三期全市社会组织规范治理培训;2019年7月参加《广东省婚姻家庭建设协会关于召集全省民政系统婚协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等一系列业务培训。通过综合法律培训及有关业务培训,民政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了执法依据和政策规定,在依法行政过程中,严格执法,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涉及重要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规划、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考核、录用任免及奖惩等重要事宜,严格执行集体审议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

  二是积极开展“放管服”工作。根据“放管服”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落实人员下放了婚姻登记等行政审批事项。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2019年,机构改革后南三镇行政区划归坡头区管理,我局对南三镇所有在享低保对象开展一次清理核查工作。专项整治活动以问题为导向,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骗保”、“错保”、“维稳保”等违规享受低保问题。严格落实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审核低保对象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纠错机制,做到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困难群众,规范审核审批操作程序,动态管理有序,监督检查常态,全面提高我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推动了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全面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水平和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依法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四)加强民政法治队伍建设,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内部评查及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的形式和内容,强化部门内部行政执法责任监督,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的缺位、越位,不作为和乱作为,并避免执法程序过错,积极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要求局办公室认真受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处理,处理结果要及时告之投诉人。对违反有关规定,不依法行政,引起群众投诉,造成单位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还建立了自觉接受纪委、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及社会监督的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今年以来,我局没有行政执法过错行为、没有一项实施与法律法规文件相冲突的事项、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二、依法履行职责,各项民政工作开展规范有序

  (一)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管理制度,依法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切实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管理水平。按时足额为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特困对象纳入供养范围,足额发放供养定补金。

  (二)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健全管理,全年依法新成立有社会组织26个,其中社会团体1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5个。

  (三)积极开展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创建,严格落实婚姻登记基本服务免费制度,规范婚姻服务行为,提高婚姻管理质量。全年共办理登记结婚3404对,离婚707例,补领结婚证488对,涉外及港澳台婚姻33对。

  三、完善行政复议和信访制度,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在实际工作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引导民政对象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尤其是在处理各种敏感问题时,严肃对待,认真做好政策解答和说服教育工作,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通过开展领导包案,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等活动,坚持认真办信、文明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有回音、有落实。特别是低保对象、残疾人等群体的来信来访,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解工作,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处理和解决。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对重点苗头和重点对象做好监控和教育化解工作。对准备集体上访、闹事苗头,及时采取措施,与有关部门一起积极做好化解工作,对重点对象实行教育、监控,落实防范措施,维护社会的稳定。

  、存在问题

  2019年以来,虽然我局在民政法治工作上作出了积极努力,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工作中依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在落实普法责任制上,普法手段和方式较单一,与服务对象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民政执法力量还很薄弱,我局人力资源不足,许多干部是一人兼数职或长期承担数个工作任务,且部分工作人员是合同制,工作人员的稳定性不够,同时负责社会组织的审批工作,需要看现场时往往人手不够。

  三是民政系统社会矛盾纠纷较为集中,化解手段有限,目前,信访、维稳压力持续加强,法律宣传、政策解释难度增大,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成效不明显。

  、下一步工作要点

  (一)民政法治环境不断优化。通过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进程,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民政需求的新期待,着力营造全区民政系统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着力形成民政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民政干部职工依法办事、民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民政对象知法守法的法治环境。

  (二)民政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切实提高。进一步增强民政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民政公务员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增强民政企事业单位及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民政法律知识的认知度,不断提高我区民政系统的公共服务能力。

  (三)民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切实提升。进一步增强民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坡头区民政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