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司法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17 11:02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坡头区司法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区

  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有序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一是根据区机构改革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区司法局三定方案中依法治区工作职责内容,做好依法治区工作职责及工作人员从政法委转隶到区司法局各项工作。二是筹备组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中共湛江市坡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湛江市坡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 等文件。

  (二)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及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根据今年的普法任务,制定《坡头区2019年普法工作要点》,推进坡头区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目标地进行;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今年以来,组织举办2019年坡头区领导干部宪法专题培训班,坡头区(海东新区、南三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共350多人参加培训。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学法和考试,区参考人数5199人,参考率98.84%,及格率99.71%,优秀率97.48%,平均分98.85分。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坡头区司法局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政策法规应知应会专题学考,应考人数36人,参考人数36人,参考率100%,优秀率100%,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考试成绩名列前茅。为贯彻落实《湛江市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全区普法成员单位副科以上干部参加旁听案件庭审活动;三是为深入推进省、市、区关于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于2019年12月18日组织召开2019年坡头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活动;四是扎实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参与、指导开展春节期间专项法治宣传、学雷锋志愿服务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送法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活动,累计举办各类法治讲座40余场,开展集中宣传和咨询80余场,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50000余份。

  (三)不断提升政府法治建设水平

  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一是在我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受理岗和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岗,并公布行政复议咨询电话和《行政复议指南》,加强与法院、信访机构协作配合,本着“应收尽收”原则,对符合行政复议申请条件的案件应收尽收,对不符合受理范围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救济途径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二是阳光复议,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功能。灵活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公开听证等方式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公开透明。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基础上,坚持该维持的依法维持,该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的,坚决依法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坚持有错必纠;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开展行政复议回访活动,采用上门调查、查验台账资料、电话询问等方式进行回访,跟踪行政复议文书执行情况。

  2019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案件4件,受理3件,不予受理1件,涉及行政确认2件,其中撤销行政行为2件,驳回复议请求1件。坡头区政府作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案件共 33件,其中一审案件5件,判决且区政府胜诉 2件,余下3件正在审理;二审案件17件,均正在审理未判决;再审案件11件,其中裁定驳回再审11件。所办应诉案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理。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业务培训。今年5月组织我区相关单位 97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一级行政执法网考,及格人数77人,及格率79%,并及时向申办行政执法证的区直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及布置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有关工作。6月下旬组织全区执法单位参加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培训会,共有21个行政执法部门40多人参加。7月上旬和11月下旬2次组织全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参加人员为410人次;二是做好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单位账户更新,牵头组织全区行政执法机关落实全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8月份,代拟了《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并以区府办名义印发。以司法局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及证明事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清理范围、清理主体和具体工作要求;。四是积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职能工作。第一,协助区政府每年依法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协调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实施,确保了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事项,协调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的要求进行听证。2019年,协助区政府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共2项。第二,组织专题讲座。11月22日组织各镇(街)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负责人参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专题讲座,共70人参加学习。

  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一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2019年聘请3名律师担任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共审查重大决策事项 19 件次;二是严格审查把关,始终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审查原则,提高发文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今年以来出具书面法律意见69份,其中涉法事务 37 件、重大行政决策10件、规范性文件和内部管理文件审查10件、合同(招标文件)26件;三是协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网上办事大厅信息平台的运行、录入情况进行多次督导,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工作。

  稳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全区居(村)委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形成相对健全的居(村)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同时加强居(村)委法律顾问培训,不断增强居(村)委法律顾问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及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基层和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推进基层自治共治。今年以来,村(社区)法律顾问实际登记台账总数1173次,开展法治宣传312场次,法律咨询840人次,其他服务内容21人次。

  (四)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级

  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实体平台建设基本完成,规范化建设正大力推进。2019年,又规范化建设了10个示范性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规范外观和内务标识,目前实现了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村(居)一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依托村(社区)公共服务室设立固定窗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备齐全,公布12348广东法网联系方式和本村(社区)法律顾问信息,并设置投诉电话、邮箱等投诉监督方式;二是推行领导干部接待日值班工作。制定了《坡头区司法局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和《坡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领导干部接待日工作实施方案》,于2019年6月3日在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推行领导干部接待日值班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共安排了13名领导干部轮流参与接待日的接待工作;三是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有效运营。今年以来,坡头区三级平台受理人民调解纠纷134宗,调解成功134宗,调解成功率达100%;解答法律咨询1426人次,村(居)法律顾问参与法治宣传312场次,法律援助窗口向全区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及文化水平较低的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普惠、专业、便利的法律咨询服务,为当地群众便民高效、排忧解难、社会稳定起了积极作用。

  切实抓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2019年开展了春节“遵纪守法 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纪念《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20周年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组织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进社区等,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也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加“接地气”,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和覆盖率;二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区妇联、残联、工会、团委、法院和看守所等部门分别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维护妇女、残疾人、职工、青少年等的合法权益,在基层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共计14个,今年来接受法律咨询约300多人次;三是做好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坡头区法援处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帮助他们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截至12月底,坡头区法援处共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约670多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1宗,其中刑事案件402宗,民事案件79宗。

  二、存在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坡头区司法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广大市民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如行政执法监督效能需要进一步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运行效能还需继续提高,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等等。2020年,我局将继续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优质高效的制度供给、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坡头区司法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