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11-20 15:11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2019年以来,我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法制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社会公布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及收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中介服务事项,须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等项目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人、财、物全面同政府部门脱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上级部署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及时纠正、查处违法增加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的行为。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投资项目落地便利化。推广应用“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申报系统和“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实现企业注册、刻章、申领发票、备案信息补充采集等一站式服务,推动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2个工作日内。

  (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下放的尽量下放、能合并的予以合并原则,进一步将量大面广、风险可控、下级管理更加方便有效的事权下。加强对已取消、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职权的落实和衔接,强化对承接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禁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实施审批和许可。

  (三)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做好部门的全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布工作,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情况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或者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取消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面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建立健全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四)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按照《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的要求,加快建设统一安全的政务云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

  (五)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权力事项区级通用目录,深化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省、市、区、镇四级统一。编制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部署,深化编制区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完善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

  (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抓好《2018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调研报告(试评)》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提升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依法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适时组织开展减税降费专项核查。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按照“谁起草,谁审查”原则,建立健全自我审查机制,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民营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加强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加大反垄断行政执法力度。

  (七)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落实“五分离、五规范”的改革要求,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区建成覆盖全业务的法律服务网络,建成区、镇、村三级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并进行标识规范化建设。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建立健全制订规范性文件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需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2019年,区政府共出台规范性文件1个,即《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项目准入条件和标准实施意见》。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清理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做好涉及机构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我区为了更好地完成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做好“三类”文件的清理工作的部署,于2019年8月19日印发《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湛坡府办(2019)24号〕,进一步明确清理范围、清理主体和具体工作要求。加强备案审查力量,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我区每年依法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对于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实施,确保了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事项,严格按照《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的要求进行听证。2019年,我区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共同2项,分别是:《南调河综合整治(碧道)工程》、《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项目准入条件和标准实施意见》。

  (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由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重大行政决策,对涉及全区战略部署调整等重大行政决策,由政府提请同级人大审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集体讨论会议记录如实、存档完整。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事前信息公开,事中公示合法规范,行政执法结果及行政执法年度数据及时公布。行政执法文字记录合法规范,音像记录得到普遍运用和严格归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法制审核队伍普遍加强。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区行政执法单位直接适用市行政裁量权规定,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和适用条件,明确了裁量范围、 种类、幅度,并在区政府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健全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行政办理工作机制。依据职权特点,完善行政办理的立案受理、审查决定等工作运行机制,强化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提高了行政管理效能。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遵守省制订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实做到登记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行政执法全过程均有据可查。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和决定的适用条件。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依法依规确定不同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实行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完善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每年依法行政检查前,我区组织人员随机抽查各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进行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化,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与辅助人员管理制度。2019年,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实现网上考试制度。按照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的工作要求。一方面按照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素质能力建设,我区今年7月上旬和11下旬成功组织2次全区性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410人次。另一方面我区为了贯彻执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通知》(粤司函〔2019〕677 号)的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我区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结果在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工作,6月21日,我区组织各执法单位进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培训会,共有21个行政执法部门40多人参加。再有,为了配合今年政府机构改革,提高我区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行人员的执法素质,我区向改革后的行政执法单位通报及布置了今年行政执法证申领的有关工作,并于今年5月组织了我区相关单位100多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一级行政执法培训。今年上半年,我区共有 22 人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统一考试,及时向申办行政执法证的区直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及布置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有关工作。在我区机构改革完成后,共审批了9个行政执法单位申请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用户变更工作,并报送市司法局向省司法厅申请审批。今后我区将进一步加强与市司法局联系,积极组织我区申请行政执法证人员参加统一考试,确保持证上岗。

  (五)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我区将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全面落实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改善执法条件,切实保障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

  (二)落实行政执法单位“三项”制度。2019年是全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的全面推行年,我区积极推进全区行政执法机关落实“三项制度”。一是统筹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在市级机构改革后,我区第一时间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落实国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二是强化培训指导,提升业务技能。为帮助各行政执法单位提升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业务技能,我区组织行政执法单位参加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答疑培训视频会业务培训学习,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依据《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有关规定,通过对报备资料的审查、网站登录和实地督查等方式,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全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中取得不错的实效。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各部门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 二是拓宽政务公开方式。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府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平台,强化电子政务系统应用。逐步建立区政府及部门之间网络互联、信息互通和资源互享的联动机制,落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总数1595条,其中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598条,政府信息公开类865条,办事指南类信息211条,财政预决算130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通过政务公开栏、手机报、电视等区主要媒体共发布政府信息860条;全区接到过4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区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全区因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宗,提起行政诉讼0宗;没有收到与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的举报、投诉;没有发生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被投诉举报的情况。三是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引导预期、同步解读、跟踪评估”的要求,将政策解读工作贯穿政策起草、发布、实施的全过程。按照同步解读的要求,在政策公布时同步组织开展解读,从政策制定背景、主要措施、重大突破创新、具体落实主体和方式等方面,多角度、全方位、及时有效宣传解释政策,扩大政策影响。积极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以及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的作用,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权威渠道和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促进政策落地生效,提高企业和公众对政策的“获得感”。切实履行政务舆情应对处置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研判、通报、处置机制,事件发生后要快速反应、主动介入、及时处置、密切跟进,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四是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以月度检查、季度抽查和年终考评为抓手,加强对全区政府网站的常态化监管,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提升信息发布、在线服务、互动交流水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安全。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和出庭应诉工作。今年以来,我区坚持把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坡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参加行政应诉,有效维护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在推进法治坡头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行政复议受理案件3件,涉及行政确认2件,其中撤销行政行为2件,驳回复议请求1件。坡头区行政诉讼案件共33件。区政府作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案件共 33件,其中一审案件5件,判决且区政府胜诉 2件,余下3件正在审理;二审案件17件,均正在审理未判决;再审案件11件,其中裁定驳回再审11件。所办应诉案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理。有效维护了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

  (二)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建立了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完善县镇村三级化解基层矛盾的法治平台, 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三)创新调解工作机制。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工作机制,协同信访部门建立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形成人民调解合力。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鼓励聘请专职调解员,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普遍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区为7个镇(街)各配备了7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从实际出发制定人民调解工作办案经费的方案,实施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2019年,共调解矛盾纠纷134宗,有效地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四)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向我区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区委、区政府上访的群众,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对重大的信访事项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请示、报告。向有关镇(街)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审理。协调处理跨镇(街)、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2019年处理信访案件247件,211批388人次。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机制、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以案释法机制、媒体公益普法机制、法治文化建设社会扶持机制、普法队伍经费保障机制、普法考核评估机制等,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学宪法宣宪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和领导干部参与旁听庭审等活动。

  (二)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法律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深入开展“12·4”宪法学习宣传周活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一年不少于2次。国家工作人员普遍加强宪法法律学习,积极主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将宪法法律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并将通过宪法法律考试作为通过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标准之一。

  (三)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切实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系统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根据2019年度普法工作的部署,区普法办、区司法局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学法和考试。2019年,我区参考人数5199人,参考率98.84%,及格率99.71%,优秀率97.48%,平均分98.85分。

  八、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1.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2.区直单位对规范性文件把握不准确。

  3.区直单位及镇街未能全部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二)整改措施

  1.切实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执法案件卷宗制作能力,积极开展行政执法集中抽查和反馈活动。

  2.组织开展区直、各镇(街)相关人员规范性文件业务知识专题讲座,规范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界定能力。

  3.加强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出台文件要求各单位各镇(街)推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并将各个单位应聘请法律顾问费用纳入年初预算。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