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16 15:02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2019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中共湛江市委 湛江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意见》(湛发〔2016〕14号)、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对自然资源管理发展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切实增强了我局依法行政和服务能力,提高了全系统工作人员依法执业水平,现就我局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依法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法治思想建设。我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将其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提高大家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其作为根本遵循,统筹推动自然资源系统建设,要求所有干部职工要贯彻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具体工作,严格依法办事。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机制,保证重大决定的合法有效,我局成立了《三重一大会议制度》、《行政处罚重大案件工作领导小组》等各项制度,详细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行政决策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规范性程序,为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提供了良好保障。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严格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落实任务,推进“放管服”改革。主动与上级主管业务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对我局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调整,理顺权责关系,确定我局行政权力,制定权责清单。同时,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流程,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构建行政审批新机制,实行网上审批模式,进一步减少群众办事的审批流程和时间成本。利用信息化手段为正确履职服务大局疏通最后一公里。

  (四)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确保执法在阳光下运行。2019年我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70宗;作出违法用地及滥伐林木行政处罚案件合计16宗,罚款47.899455万元;已向公安机关移交处理刑事案件7宗,切实有效打击违法用地行为,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行政执法收到了预期法律效果。二是及时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确保行政执法队伍有序衔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为群众监督我局执法行为提供了便利。

  (五)加强执法活动监督。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标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促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执法程序意识和执法责任意识。同时,积极主动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 2019年我局共参加行政复议案件1宗,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宗,均由分管业务负责人(班子成员)参加复议、出庭应诉,严格履行生效决定、裁判文书的要求。

  (六)积极落实普法责任。日常执法中,执法人员主动向人民群众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精准普法。我局在日常工作中积极结合“3·12”植树节、“6.8”世界海洋日、“6.25”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宣传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如:“6.25”全国土地日协助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湛江市政府共同承办了“湛江市保护自然资源暨安全生产月及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11月17日举办“坡头2019护飞行动”,活动现场吸引了众多群众观看咨询,极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和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二、工作中的不足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由于自然资源业务涉及面广、量大、点多,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相应的政策了解,对行政执法工作研究不够透彻,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查缺补漏,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创新执法监管理念和工作方式,牢固树立依法执政的基本理念,准确把握和顺应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确保依法监管、规范监管、有效监管;二是强化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意识。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并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湛江市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