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24 23:12 来源: 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大】 【中】 【小】

  2020年以来,我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进镇街体制改革,进一步下放审批事项。为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根据《广东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公告》的相关要求,我区推进行政执法职权和力量向镇(街)延伸和下沉,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镇(街)召开乡镇机构改革下放事项工作会议,经充分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镇(街)意见,行政执法事项经区委编办合规性审核及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区相关职能部门第一批下放到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权责共346项,第二批下放事项权责共312项,并形成《湛江市坡头区调整由各乡镇(街道)行使的职权事项目录表》。我区有效快速地推进镇街体制改革工作,在省、市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改革任务。二是深化“一门式、一网式、一窗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提升群众满意度。全力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事项,完善对专职窗口人员进行“一对一”实操培训。重点推行各镇(街)、村实体办事大厅窗口标准建设,提升基层窗口服务水平,优化综合窗口设置,实现区级75%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涉及劳务保障、经济发展、规划建设、兵役登记、综治维稳、社会事务、农业和计生窗口等业务。三是深化商事登记改革,推进“审批提速”工程,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推进“申请人承诺制”,企业设立登记压缩至1个工作日。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按照“谁起草,谁审查”原则,建立健全自我审查机制,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二是进一步落实民营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加强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加大反垄断行政执法力度。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建立健全制订规范性文件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需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2020年,区政府共出台规范性文件4份。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清理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对本区现行有效的区、镇(街)及政府系统办公室、部门、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并以本次工作作为起点,建立长效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对涉及全区战略部署调整等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集体讨论会议记录如实、存档完整。

  (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积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职能工作,区政府每年依法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协调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实施,确保了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事项,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的要求进行听证,出台了《坡头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公布并实施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1项,即《华发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及排水工程决策草案》。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落实行政执法单位三项制度。一是统筹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我区第一时间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落实国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二是强化培训指导,提升业务技能。为帮助各行政执法单位提升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业务技能,我区组织行政执法单位参加业务培训学习,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依据《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有关规定,通过对报备资料的审查、网站登录和实地督查等方式,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全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中取得较好的实效。截至目前为止,我区已基本形成行政执法事前信息全面公开,行政执法结果及执法年度数据及时公布,行政执法文字记录合法规范,执法全程记录得到基本运用和归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基本落实。与推行前相比较,我区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执法更加阳光透明。比如区市场监督局,全年行政许可3850件,行政处罚60件,行政检查311件、行政强制11件。

  (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与辅助人员管理制度。2020年,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行政执法资格,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实现网上考试制度。按照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的工作要求。按照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素质能力建设,我区今年7月上旬举办全区性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专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0月份组织三期培训班,分别在乾塘镇、南三镇与南海宾馆相继举办2020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共有310人次参加。2020年11月止,各行政执法单位已有307人参加网络考试,及格率达到92%。有237人申领《广东省行政执法证》,其中年审换证54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贯彻执行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各部门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二是拓宽政务公开方式。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府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平台,强化电子政务系统应用。逐步建立区政府及部门之间网络互联、信息互通和资源互享的联动机制,落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全区因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宗,提起行政诉讼1宗,且一审判决维持;没有收到与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的举报、投诉;没有发生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被投诉举报的情况。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和出庭应诉工作。一是在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受案点,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街)司法所和网上申请等平台公布行政复议咨询电话和《行政复议指南》,在各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建立行政复议联络点,配备行政复议联络员,加强与法院、信访机构协作配合,对符合复议申请条件的案件应收尽收,对不符合受理范围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救济途径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阳光复议,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功能,灵活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公开听证等方式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基础上,坚决依法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开展行政复议回访活动,采用上门调查、查验台账资料、电话询问等方式进行回访,跟踪行政复议文书执行情况。二是抓好行政应诉源头管理,坚持依法决策,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完善执法机关裁量适当性法制机构审核、重大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案件评查等配套制度,建立年度考核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2020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件,依法作出受理决定10件,依法作出不予受理3件,按放弃申请处理3件,依法受理案件中已审理终结5件(其中确认行政行为违法2件、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1件,撤销具体行政行为1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正在审理阶段6件。坡头区政府作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的诉讼案件共29件,其中一审案件5件,判决且区政府胜诉 2件,原告撤诉1件,正在审理阶段2件;二审案件24件,判决且区政府胜诉 21件,1件原告撤诉,正在审理阶段2件,所办应诉案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理。

  (二)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工作机制,协同信访部门建立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形成人民调解合力。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鼓励聘请专职调解员,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普遍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区为7个镇(街)各配备了7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从实际出发制定人民调解工作办案经费的方案,实施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2020年10月止,坡头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接受调解申请103宗,其中法院移送诉前调解案件19宗,调解成功101宗,在调2宗,有效地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三)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向我区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区委、区政府上访的群众,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对重大的信访事项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请示、报告。向有关镇(街)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审理。协调处理跨镇(街)、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2020年,我区群众到京、省上访是0批次;到市群体访7批14人,与去年相比,批次、人次都下降12.5%;到区上访58批119人次,与去年相比,批次、人次分别下降6.5%、42%。

  (四)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实现全区法律援助全覆盖,提供了便民服务,做到了“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本着“方便群众、扩大影响”的原则,努力构建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实行便民服务,深入基层,在全区除了设立区法律援助大厅,还设立了1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分别设在区妇联、残联、工会、团委、法院和看守所等部门及镇(街)司法所。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及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残疾人军人家属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截止2020 年12月15日,我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84宗,其中刑事案件533宗、民事案件51宗。稳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区建成覆盖全业务的法律服务网络,开展线下“法治体检”专项服务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协助企业做好风险检查和风险预防,运用法治思维有序复工复产,促进民营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一是根据不同的时期实际需要,及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推进坡头区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目标地进行。例如在2020年,针对《民法典》的制定实施,专门进行普法宣传和开展普法讲座等。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举办坡头区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学法和考试。三是贯彻落实《湛江市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全区普法成员单位副科以上干部参加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四是深入推进省、市、区关于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坡头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今年,我区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77场,发送法治普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

  (二)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法律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深入开展“12·4”宪法学习宣传周活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一年不少于2次。国家工作人员普遍加强宪法法律学习,积极主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将宪法法律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并将通过宪法法律考试作为通过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标准之一。根据2020年度普法工作的部署,我区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学法和考试。2020年,共有2237名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99.55%,优秀率99.28%。

  八、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广大市民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个别单位对推进本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措施不多,督导不力。2021年,我区将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和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特此报告。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