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着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总结如下:
一、夯实基础,加强政府法制
(一)加强领导,为依法行政奠定组织基础
一是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专职人员具体负责依法行政统一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是制定落实年度计划任务。制定和印发2017年领导学法计划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切实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二)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每年集中专题学习不少于两次。结合审议区政府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有针对性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依法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对行政职权、法律依据、岗位分工、工作流程等进行梳理并依法公布,保证执法主体合法,有效提升了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
(三)加强政府法律顾问机制建设
按照职能分工要求,区法律顾问室在机构人员设置上分为几个层次:一是区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区政府首席法律顾问由区法制局局长担任,负责主持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全面工作,负责代理或者指派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律师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案件。二是区政府法律顾问室专职法律顾问。专职法律顾问由区法制局副局长(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区公职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担任,负责区法律顾问室具体工作。三是外聘法律顾问。根据法律事务具体要求,区政府法律顾问室还建立外聘请律师制度,聘请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梁彤、胡红卫律师,广东尚诺律师事务所吕铭东律师,广东领会律师事务所陈湛清律师作为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四是专职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调整一名公务员作为区政府法律顾问室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法律顾问室日常行政工作。
经费方面,区政府法律顾问室经费在年初区财政预算的政府法制工作经费中列支,有专项行政应诉业务经费3万元和工作经费0.5万元以及律师代理费用15万元。此外,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遇到专业性特别强、区法制局难以承担的个案委托外聘法律顾问或者其他社会执业律师参与办理,并以个案申请律师代理费用。
二、职权清理,深化改革,推动依法行政新态势
(一)推进权力清单工作
为切实做好部门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有效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高效运行,真正做到按“单”用权。我区全面开展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在完成前期全区权力清单“一报”梳理工作的基础上,区法制局收到区编委办整合的权力清单“一报”材料后,认真组成权力清单审核工作,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对上报的部门单位职权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每一项权力严格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在格式、内容、依据等方面做全面规范性审核。期间还多次开展科室内部研究讨论活动,坚实踏出依法清权、减权、制权的每一步。同时,区编委办与区法制局联合召开权力清单“一审”专题研讨会,肯定区法制局在“一审”工作中的成绩,并通过认真分析讨论,较好地统一了“一审”的标准和口径。
(二)政务改革持续优化
我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简政放权,取消、降低行政事业性和小微企业项目收费,推进投资建设直接落地改革试点。扎实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按照省、市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102项行政审批事项(含子项185项)和255个公共服务事项的合规性、合法性审核和发布工作。
(三)全面实行合法性审查制度
区法制局、区法律顾问室在2017年出具书面法律意见65份,其中涉法事务33件、重大行政决策2件、规范性文件和内部管理文件审查7件、法律咨询8件、合同(法律文书)15件;区法律顾问室重点服务我区实施的四个PPP项目,即乾塘至龙头(省道S081-官滘段)道路工程及湛江市实验小学PPP项目、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道路排水改建工程PPP项目、坡头区科技产业园龙头园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PPP项目、海东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及市政道路PPP项目。区政府法律顾问室从PPP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文件起草制作阶段开始介入,参与PPP项目招标谈判工作,认真审查PPP项目合同、框架协议、合资(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书,并依法提出法律意见,为我区在PPP项目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撑。
(四)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我区严格按照省、市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任务,在
三、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能,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去年,我区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件,依法作出受理决定6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2件,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区法制局同志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并取得良好成绩,其中协调被申请人自行纠正行政行为且由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3件、做通申请人与第三人思想工作后双方调解且由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维持行政行为1件、撤销行政行为1件。
(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
我区进一步健全接待登记制度、受理立案制度、调查取证制度、开庭审理制度、行政复议终止制度、行政复议中止制度、行政复议延期制度、行政复议决定合议制度、行政复议决定审签制度、行政复议法律文书送达制度、行政复议案卷归档移送制度和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公示工作。
(三)积极参加出庭应诉工作
2017年,以区政府作为被告(被上诉人/第三人)行政诉讼案件75宗、民事诉讼2宗,应诉率达100%;判决55宗(确认违法5宗、撤销1宗、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或起诉49宗)、正在审理22宗、中止审理2宗;分管法制工作领导参加行政诉讼41宗。
四、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按照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的工作要求,区法制局向申办行政执法证的区直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及布置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有关调整工作。为了提高业务能力,区法制局派出两名同志参加市法制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证网上办理、考试等相关业务培训班学习。截止11月,坡头区共有24人申请办理《广东省行政执法证》,其中区海洋渔业局15人,区林业局7人、区机要局2人。
回顾去年的政府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区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能,循序渐进、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特此报告。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