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制定司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和装备年度计划;负责机关重大政务活动和协调各股室工作;综合司法行政工作的情况和督办上级决定的重要事项;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以及收集、分析、上报、反馈各类司法信息,参与、指导司法行政的调研工作;负责司法外事交流和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文秘、督办、档案、保密、保卫和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法规股(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室)。承办相关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和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镇(街)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组织开展全区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承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审查工作。承办区领导交办的市政府民事诉讼和其他非诉应诉法律事务。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区政府重大合同、重要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等工作。 (三)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解除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社区矫正人员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负责受理向区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承办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的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分析和行政复议决定备案等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行政赔偿案件,组织、协调、指导全区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研究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中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和各镇(街)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承担区依法治区办公室日常工作,接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承担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基层司法行政机构、司法助理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的执业证书和法律服务执照年审、注册的报批工作。 (七)律师管理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组织实施有关律师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工作;指导、协调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指导、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工作,指导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监督、管理各类公共法律服务的实施工作。 (八)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订法治宣教育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镇(街道)、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各镇(街)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监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法治文化活动。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区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政工办。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派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管理工作。对协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和交流意见。指导本系统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在职人员的培训工作,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表彰奖励、立功创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