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31 10:12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机构名称

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白沙圩交通路17号

办公电话

0759-3927111

机构联系人

庞宇图

投诉电话

0759-3927111

传真

0759-3927111

电子邮箱

zjptns@163.com

邮政编码

524067

领导班子

何浩江   党委书记,主持镇委全面工作,分管编制工作。
唐海迪   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创文工作。
袁天弟   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协管创文工作,负责创文日常工作。
柯广龙   党委副书记,协助何浩江同志处理镇委日常工作; 负责党建、群团建设、关工委、老区建设、乡村振兴、

精准扶贫、新农村建设工作(含省级新农村示范片)。
黄    慎   党委副书记、三级主任科员,负责政法、维稳、综治、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信访、法制宣传、打私、调

              处、司法、禁毒、人民调解、交通工作。
郑圣锐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协助唐海迪同志处理镇政府日常工作;负责武装、统战、民族、宗教、应

              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救灾、消防、森林防火工作。
陈太明   党委委员,负责保密、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工作;协管创文工作。
王亦建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工作。
庞宇图   党委委员,负责党务、组织建设、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共青团、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陈观彩   党委委员、副镇长、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农业农村、精准扶贫、渔业渔船、农业机械、生态环保、水利水

              务、联围、畜牧兽医、“三资”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宅基地管理、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省级新农村

              示范片、统计工作。
李春燕   人大副主席、三级主任科员,负责科普、教育、妇联、工会工作;协管创文工作。
张伟进   副镇长,负责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矿产、城乡清洁、电力、海洋、征地拆迁、邮电、通信工作;

              协管创文工作。
钟   力    副镇长,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爱卫计划生育、疫情防控工作;经济发展、工业、企业、投资促进、                财税、金融、发改、科技、经贸、市场监管、物价工作;协管审计工作;联系南三渡口所工作。

符华燕   副镇长,负责档案、行政诉讼、地方志、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分管党政综                  合办。
李华福   副镇长,负责民政、长者服务、残疾人、政务服务、党群服务工作;优抚、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工                    作。
王志强   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四级主任科员,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殡葬管理、重点项目工作;协管创文工作。
朱晓然   二级主任科员,劳动保障、就业服务、城乡居民保障、保险工作;联系南三盐场工作。
戚舒特   三级主任科员,负责林业、供销社、粮食工作;基金会工作;联系南三林场工作。

主要职责

一、 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   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   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   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   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   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   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   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   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1、负责镇党委、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通知以及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

2、承担镇党委、政府、人大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修改、校核工作。

3、结合镇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信息调研、及时做好综合上报和新闻报道工作,切实当好党委、政府参谋。

4、根据不同时期工作任务,及时准确收集、统计进度上报,尤其对春种、夏种、秋收及冬种生产情况要及时统计,按上级要求做好月报、季报、年报。

5、及时做好文件收发、管理和文书档案归档工作。

6、负责处理群众来信,主动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来信、来访中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并且及时督促相关督办人员收集情况答复有关部门,建好信访档案。

7、加强对镇财产、财务及住房、公车、环境卫生、花草、治安管理,公车要保持入镇院内停放,环境要保持清洁,花草每月及时修剪。每月定期抓好镇及街灯用电登记、核对及财产核查工作。镇财会每日定期向镇主要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8、负责镇党委、政府的各种会议、会务准备工作,做好领导参加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搞好对上接待、对下接访、左右协调服务工作,将活动及开支情况向镇主要领导汇报。

9、做好接待和采购工作,对来客一律要做到提前等待、热情周到,采购要坚持购前申报、购后登记、管理,确保合法、规范。

10、抓好团委、妇联等工作。

11、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12、完成镇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负责监督各片、村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镇主要领导通报。

2、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按照区财税综合指标增长的要求,协助国税、地税完成区、镇两级税收指标。

3、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加强对生猪屠宰工作的管理,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4、指导监督工商部门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力度,加强整顿规范农资、农产品、医疗市场,防止欺行霸市行为发生。

5、负责检查和监督行政事业收费标准执行情况,严控市场哄抬物价的现象,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权益,确保市场繁荣。每年检查次数不少于4次。

6、协助供销社抓好烟花炮竹管理,依法取缔和坚决杜绝无证经营烟花炮竹的现象。

7、负责检查、指导和监督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每月一次例行检查,每季度一次检查及资料归档工作。发现有存在隐患及时抓整改落实,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8、完成镇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1、监督、督促殡改政策落实,及时统计镇、村各级的殡改进度,向镇主要领导通报。

2、协助上级民政部门做好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发放、低保、军烈属优待工作和防止伤残军人及参战退役人员越级上访。

3、搞实搞活残疾人工作,开展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福利救济、社会服务等工作。

4、加强对全镇各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努力打造“教育强镇”。

5、完成镇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规划建设办公室

1、负责办理土地规划及房屋建设的报批报建手续。

2、加强圩区环境卫生整治,坚决处理乱搭乱建等违章建筑物,确保城乡清洁工程避免负面曝光并通过验收。

3、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建设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

4、组织抓好乡村道路硬底化建设和养护。

5、负责地质矿产资源的调查和管理工作。

6、完成镇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农业办公室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拟定全镇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调整农业生产结构。

3、指导、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掌握和反馈农业、农村、农民的工作动态、信息,推广典型经验。

4、负责农村厕所改造、种粮直补、农业专项资金的发放以及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农业普查工作。

5、指导农村经济的集体资产、财务、会计、农村承包合同的管理和审计工作。

6、负责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建设农田保护示范区和林权证发放工作。

7、组织全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做好防汛、防风、防旱和抗灾、救灾及灾后复产工作。

8、配合区职能部门,搞好农业技术的攻关、培训、指导、咨询和推广工作。配合职能部门,做好畜牧的防疫和检疫,指导农村畜牧业管理工作。

9、负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及扶贫项目实施工作。

10、完成镇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计划生育办公室

1、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规。
    2、负责全镇人口规划的制订和有关报表及人口档案统计上报工作。
    3、负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检查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建设。
    4、指导做好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供应及使用的管理、监督工作。
    5、做好查环查孕和妇检工作。
    6、做好育龄夫妇人口档案和信息卡。
    7、指导完成全镇的“四术”任务,负责指导和管理计生服务所。
    8、完成镇分配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

9、完成镇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1、负责全镇综治信访维稳信息工作,拟定年度工作方案、计划和整治措施。

2、负责对全镇矛盾纠纷排查、防控、调解、劝访等工作。

3、负责对诉求案件的登记、承办、转办事项以及向诉求人员答复办理情况。

4、负责对受理案件的办理情况跟踪。

5、负责做好各类纠纷矛盾人员跟踪教育工作,做好防控教育工作。

6、负责对信访人员劝访、办班学习以及信访干部培训工作。

7、协调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关系,做好调处跟踪教育工作。

8、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人大办公室和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

1、承办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2、负责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工作要点、总结、报告等材料;

3、承办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召开的各种会议;

4、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

5、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6、承办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工作。

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1、负责执行好上级合作医疗政策。

2、贯彻落实指导好医疗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医疗点业务培训工作。

3、负责做好全镇参保人员登记手续、信息录入、资金归档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医疗救助申请手续办理。

5、协调好卫生院、医疗点等办理报销窗口或部门的手续与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做好全镇合作医疗参保方案的制定、动员等工作;

7、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