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机构信息

发布时间:2019-06-21 11:06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单位名称:

湛江市坡头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

  湛江市坡头区合作路10

  邮编:

  524057

工作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湛江市坡头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区卫生健康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协助开展药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措施。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九)指导镇(街)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协助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中医药管理,推动中医药强区建设。

(十二)承担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放管服”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筹公共服务事项综合办理工作,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标准、程序、制度及机制建设;统筹协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网上办事大厅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卫生监督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坡头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三是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行全过程监管,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和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措施,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承担区应急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

4. 与检验检疫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区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区卫生健康局与检验检疫部门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建立口岸输入性疫情的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5.与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协助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药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药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发现药品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或者接到举报发现药品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发现需要进行药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6.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领导成员信息:

周国贤(党组书记、局长):办公电话:3955251

郑剑奇(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办公电话:3951279

杨冲(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办公电话:3955256

  明(党组成员、副局长):办公电话:3955255

黄康胜(党组成员、副局长):办公电话:3951279

曾海瑞(党组成员):办公电话:3956661

 

值班电话:

  0759-3955256

  传真:

  0759-3955256

  邮箱:

 ptqwjj@126.com

受理投诉部门:

坡头区卫计局医政体改法规

受理投诉电话:

0759-3951276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开展与其他国家(地区)在医疗卫生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党组的日常事务和局日常事务的管理和扶贫开发工作。统筹协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网上办事大厅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接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组织落实卫生健康人才政策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执行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医疗队伍建设的选人用人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拟订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学科、专科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意识形态工作。承接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办公室工作人员:郑明明  办公电话:3955256

负责人事工作人员:杨卓群 办公电话:3955258

 

(二)规划财务股。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直属单位开展卫生健康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等统计上报工作。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工作。

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管理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协同管理卫生医疗服务价格和规范服务行为。指导、监督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社会抚养费及区级卫生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推动完善卫生、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机制。拟订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并指导实施;提出基本药物价格、采购、和合理使用政策建议并组织落实。承接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徐靖雯  办公电话:3955253

(三)医政体改法规股(区无偿献血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存储和处置以及医用辐射设备的管理。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卫生健康政策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拟订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估、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机构行风建设行业管理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

承担医疗机构审批、监督、执法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承担中医药管理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医疗机构,对其他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无偿献血工作,拟定下一年度献血计划,落实年度用血计划,负责血液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献血宣传和动员组织献血活动。承接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钟力  办公电话:39512763955257

(四)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承担全区公共卫生项目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接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莫翠蔓   办公电话:3955882

(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接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李柳青  办公电话3955257

(六)卫生监督股。承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证,含改、扩建、变更、延续、补办、注销)。新、改、扩建公共场所建设项目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新、改、扩建公共场所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承接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钟林  办公电话:3955589

(七)保健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七)保健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区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保健管理工作,以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协助开展药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工作。

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和综合治理等工作。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国防动员相关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曾海瑞    办公电话:3956661

 

 

 

 

 

下属单位

(一)计生协会办公室

  职责:负责计生协会组织的活动开展和业务指导工作。

  负责人:招小娜    办公电话:3955260

 

  (二)健康教育所

  职责:负责健康教育工作。

负责人:庞文婷    办公电话:3955883

 

(三)信息中心

职责:负责全区卫生计生统计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卫生计生信息网(含疫情信息专网)、医疗卫生数据库、卫生统计信息、全员人口数据信息自动化系统等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人:吴金伟   办公电话:3955263

(四)坡头区人民医院

办公电话:3821203   急诊科电话:3822989

 

 

(五)坡头区妇幼保健院

办公电话:3587080  妇产科电话:3581832

 

(六)坡头区龙头镇中心卫生院

办公电话:3764407  急诊科电话:3764941

 

(七)坡头区官渡镇卫生院

办公电话:3717813  急诊科电话:3717812

 

(八)坡头区乾塘镇卫生院

办公电话:3879010   急诊科电话:3879120

 

(九)坡头区南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3587705

 

(十)坡头区麻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3984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