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统计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统计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和实施统计工作规章、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镇(街)、各部门的统计工作,并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拟订地方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审批区直各部门和统计调查项目、方案。
3、组织实施重大区情、区力普查;收集、汇总、整理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组织、指导统计干部教育和培训业务。
7、指导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8、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省、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综合法制股
指导统计改革、法规制度和地方统计业务建设;组织《统计法》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组织贯彻国家各类统计制度;组织实施统计年报和基本单位的统计、并管理名录库;审批区属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方案。
组织贯彻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督、预测和综合分析,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整理编印综合性统计资料;协调本局统计分析工作。
协助局领导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本局工作制度的执行;负责局的文书、会议组织、保密、信访、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工青妇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党务、精神文明建设、统计教育、职称考评、财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农村经济股
组织实施农村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数据;承担农村经济的专项调查任务;负责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工作;对农村经济开展调查研究;组织指导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对农村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和检查验收,进行统计分析。
工业基建股
组织实施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科技进步情况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等问题开展统计分析,并指导相关专业的基础工作。
社会贸易股
组织实施劳动统计、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劳动统计、外经、外贸及对外经济合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收集、整理和反映可持续发展战略、科教兴国战略实施状况;建设社会与科技统计监督调查和资料收集整理;指导相关的基础统计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统计普查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和实施统计工作规章、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实施重大区情、区力普查;收集、汇总、整理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