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19-06-21 17:06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坡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一、职责

    (一)承担房产管理行政职能。

(二)作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管理的主管部门。

    (三)承担区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的指导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职责。

(四)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建设行政法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

城乡建设管理股:负责全区城镇供水、排水、排污、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文物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名镇(村)及历史街区的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城乡燃气发展规划;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配合指导本部门有关的乡村振兴及扶贫工作,指导村镇建设。

房地产监督管理股:制定住房建设、房地产开发的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核发全区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的审批和监管、房屋平面测绘成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物业管理具体业务。

住房保障股: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区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房改房资格审核工作;负责住房货币分配资格审查工作;负责住房货币补贴提取(转移)审核工作;负责房改基金使用的审核工作;负责调查证明个人福利分房工作;指导各镇(街)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监管工作。

人防工程股:负责防空地下室设计要点核准、竣工验收备案、核发民用建筑履行人民防空义务认定文件;负责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和征收易地建设费;按照标准要求指导实施结建式人防工程土建、排水防涝、环境卫生等日常维护管理。指导海防基础设施建设。

建筑市场管理股:负责监督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和实施;负责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丙级及经下资质的核发和资质批后监管;监督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监督管理全区房屋建设、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批后的建筑市场监管;负责组织大中型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监督全区房屋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的执行和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指导安全、文明施工评优、工程质量评优;负责全区建筑垃圾和建筑散体物料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