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教育局岗位职责
负责人:陈伍
办公地址:坡头区南调街道南调路75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59-3950314
邮政编码:524057
一、教育局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具体的贯彻计划、办法和措施。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分管范围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速度、规模、重点,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镇(街)、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并协调指导实施。
指导、协调各镇(街)、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对全区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办学水平进行督导评估,指导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经费的筹措、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等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并监督执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教育资金的分配工作;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对区属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综合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电化教育工作;对学校的教育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科学研究的规划、指导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
监督、检查各镇(街)和所管理的各类学校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工作;负责督政、督学工作,督导、检查下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和抓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督导评估各中小学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规划、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教育科研工作;指导各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协调规划、管理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图书室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设;指导教育信息、统计工作;主管全区的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划工作。
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规划和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行政干部的队伍建设;组织和指导分管范围各类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和评聘工作。
负责研究提出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方案、建议、报编制,人事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和纪检、监察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的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工作。
指导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审计工作。
负责组织高等学校招生、自学考试的考试、报名等工作,负责组织中等学校和高中毕业会考、中学其他统一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组织各类教育的水平性专业等级考试工作,承担全区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负责招生考试统计工作。
管理教育局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
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教育局日常工作。
2、指导和监督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3、负责局全体成员会和教育工作会议等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草拟年度或阶段工作安排意见,并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4、负责重要文件的组织起草,处理来文来电,指导教育系统各单位文书处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5、综合协调机关各股室、系统内部、局内外工作,保证全局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6、组织搞好上级和兄弟单位领导来我局、学校视察、检查或参观接待等有关事宜。接待处理群众来访。
7、负责做好局机关值班、卫生、考勤等行政管理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
8、协调局领导处理好机关内部行政事务,并为各股室及基层教育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9、协调做好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
10、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黄德瑞 联系电话:0759-3950314
(二)督导室工作职责
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区教育督导工作,拟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
2、负责区直有关部门及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
3、负责本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督导检查。
4、负责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学校安全工作。
5、负责对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督导。
6、负责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政府或上级教育督导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7、参与教育先进单位的评审,对被督导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奖惩、任免,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8、牵头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检查考核。
9、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梁静 联系电话:0759-3952649
(三)人事股工作职责
1、指导本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及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2、负责制订师范类的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计划。
3、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全区分管范围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和教师资格认定及贯彻《教师资格条例》有关工作;会同人事部门做好中小学选招教职工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以及校长、教师的培训工作。
5、负责表彰教师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局的人事工作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
6、承办中学、中心小学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和股级(含副股级)干部的任免工作。
7、负责本系统内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职工的档案管理工作和年度考核的审查、报批工作。
8、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统计工作。
9、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尹承 联系电话:0759-3951719
(四)招生办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提出贯彻意见,及时召开有关会议,布置任务,使每项工作落到实处。
2、负责组织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及中学阶段其他统一考试的报名、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全区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和考籍的管理工作。
3、认真做好招生政策和信息动态的宣传工作。
4、认真做好报名、体检、考试、填报志愿和组建档案等各环节组织管理工作,严明考纪,热情服务。妥善保管考生报名、体检、志愿等各类信息。
5、严格按上级要求接送试卷和保管试卷。
6、全面做好招生档案管理工作。按时上报上级所需材料、资料等。按时发放准考证、通知考生成绩和公布录取情况。
7、协调好部门的关系,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认真做好招生各环节、各方面工作。
8、负责向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及时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搞好工作总结。
9、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桐 联系电话:0759-3950297
(五)教育股工作职责
1、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2、负责研究全区幼儿园和中小学的设置、布局调整,指导推动全区各阶段教育的普及工作和控辍保学工作,保证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3、贯彻《义务教育法》,负责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参与教育办学督导评估工作。
4、负责全区中小学招生计划制定、招生考试组织、录取、学籍注册、学籍管理的验印发放工作。
5、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负责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表彰。
6、参与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和校(园)队伍建设。
7、按照权限审核基础教育阶段教学用书、教学辅助用书。
8、指导全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工作。
9、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庞亚忠 联系电话:0759-3950800
(六)财务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各项教育经费计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正确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和分析方法,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合理运用经费收支。
2、负责财务管理工作,按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处理财务事项。
3、加强国家审计范围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维护财经法纪。
4、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协调所属单位财会范围内的正常工作。
5、搞好有关统计工作,定期准确无误地上报各种统计资料。
6、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黄德瑞 联系电话:0759-3950314
(七)体卫艺股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体育、卫生、艺术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宏观管理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健康教育工作,负责拟定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
2、指导监督各中小学音、体、美课程,落实开课方案,开全课程、开足课时。
3、组织中小学开展经常性体育活动和全区学生体育运动会,负责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4、督促学校做好卫生工作,预防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的监督。
5、开展学校禁毒宣传和艾滋病预防宣传工作。
6、抓好四项基础建设(根据两个《条例》要求)
(1)体卫人员、机构建设;
(2)体育教师、校医(卫生人员,队伍建设)
(3)体育场地、器材建设;
(4)卫生室设备建设。
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黄德瑞 联系电话:0759-3950314
(八)政安股工作职责
1、协助局领导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布置相应安全工作,指导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
2、协助局领导编制和完善教育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督查教育系统安全工作。
3、协助局领导组织实施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指导、培训、考核、评估、奖惩等工作。
4、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指导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和安全教育教学的管理工作,有针对性的指导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6、协助局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督导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原因和责任追究的调查工作。
7、协助局领导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工作的落实。
8、完成上级和经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伍明超 联系电话:0759-3963263
(九)勤工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区中小学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发展的政策、规章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制定和实施中小学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发展的长远规划,组织、指导学校勤工俭学工作,充分发挥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和监督的职能作用,引导中小学校开展各种勤工俭学活动。
3、负责中小学实践基地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实践基地设施、活动项目、活动教材、师资等建设进行引导、协调和评价。
4、负责协调和落实国家有关扶持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优惠政策。
5、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做好教育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工作。围绕服务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建立及发展教育市场体系,并配合工商、物价和教育有关职能部门对教育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维护学校、学生的正当权益,促进教育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6、负责指导、协调勤工俭学的日常工作,加强勤工俭学的理论研究和宣传,不断探索新时期勤工俭学发展的方式方法。
7、协调学校做好学生军事训练及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梁海燕 联系电话:0759-3953468
(十)教育工会工作职责
1、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和上级工会的决议,服务于中心工作,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组织领导所属基层工会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指导各学校工会开展工作,帮助基层工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主的开展各种活动。
3、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对职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4、组织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在维护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5、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教育的改革和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6、组织职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陶冶情操,增长知识。
7、做好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做好贫困生救助工作。
8、加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进行工会干部培训坚持民主制度健全民主生活会,发展新会员,提高工会组织的整体素质。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筹备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9、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桐 联系电话:0759-3950297
(十一)局长岗位职责
1、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2、负责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3、负责召集班子成员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
4、负责审批有关计划、报告及文件材料。
5、检查督促各股室和各中小学的工作。
6、负责组织做好全区教育系统的人员调配、干部任免、人事安排工作。
7、完成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副局长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教育局集体领导。
2、参与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全面组织搞好分管的各项工作。
4、定期检查分管工作的进度、质量,及时给予指导、协调和督查。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局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日常工作。
2、协助局领导做好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工作。
3、负责各类公文的处理、管理和审核工作。重点组织做好局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正式文件、重要报告材料的组织编写和审核工作。
4、负责教育系统全局性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5、负责对文件和会议决定部署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督查和反馈工作。
6、负责组织做好局机关的安全、值班、卫生、车辆、办公用品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7、协调局内外关系,促进局机关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8、负责上级和基层单位来人、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
9、负责组织和协调重大工作事项的贯彻落实。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办公室秘书岗位职责
1、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2、负责信息的搜集、报送与管理工作。
3、负责做好信息宣传与通讯报道工作。
4、协助主任做好会务工作。
5、协助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督查事项的督促落实、反馈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
1、负责来文、来电的处理工作。
2、负责及时做好文书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3、负责来人、来访的接待工作。
4、负责值班工作,搞好信息传递。
5、协助做好会务工作和基层单位信息收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2)
1、负责局机关行政公文、综合性材料的打印工作。
2、负责文字打印设备的保养与维护。
3、协助做好值班工作。
4、协助做好事务性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督导室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督导室全面工作。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区的教育督导工作。
2、组织对本区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实施督导;组织对镇(街)政府(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领导管理教育的情况实施督导。
3、负责审定教育督导、评估的工作制度和指导性文件;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协调全区教育评估工作。
4、对教育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和反馈情况,提出建议。
5、履行区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十七)督导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积极协助主任做好全区教育督导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2、积极参与对本区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的督导工作;参与组织对镇(街)政府(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领导管理教育的情况实施督导。
3、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教育督导评估的工作制度和指导性文件;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协调全区教育评估工作。
4、对教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主任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督导室人员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及副主任做好全区教育督导的各项准备及组织实施工作。
2、积极参与对本区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的督导工作;参与组织对镇(街)政府(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领导管理教育的情况实施督导。
3、参与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教育督导、评估的工作制度和指导性文件。
4、对教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主任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5、负责督导室日常事务性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人事股股长岗位职责
1、主持人事股全面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学校教职工的编制调配工作。
2、负责教职工的业务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做好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的制定和毕业生的分配派遣工作。
4、负责教育系统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工作。
5、负责教职工工资、福利、养老保险等工资福利待遇的落实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人事股科员岗位职责
1、在股长领导下做好全区教育系统人事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2、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工资调整、福利、养老保险等工作。
3、参与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的制定和毕业生的分配派遣工作。
4、参与教职工的业务考核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招生办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招生办全面工作。认真贯彻上级招生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全区实施意见,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2、负责组织中专招生考试、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相关工作。
3、协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招生工作。
4、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定期向分管局长、局长报告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招生办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参加省市招办组织的培训工作,熟练掌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和程序及运转方法、操作方法等。
2、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耐心解答群众的咨询。
3、严守招生工作机密。按政策规定,规范做好考生档案资料的整理、上报、管理等工作。
4、加强责任心,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做到一丝不苟,仔细准确。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教育股股长岗位职责
1、主持教育股全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基础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巩固“普九”成果,定期组织开展全区义务教育实施水平的督导评估工作。
3、负责对学校(幼儿园)管理水平和区级规范化学校的检查评估工作,努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4、负责研究定制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并具体抓好组织落实。指导做好学校、幼儿园的管理工作。
5、负责中小学招生工作。
6、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四)教育股副股长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园,依法治教。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按时完成年度的任务目标,促进全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3、负责对全区幼儿园的注册登记及管理工作。年终对注册登记园进行年检,使园建设和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
4、负责建立健全全区幼儿园园长、教师档案及幼儿教师的资格审定和业务考核工作。加强园管理,使幼教队伍在数量和质量上达到规定要求。
5、负责组织全区幼儿园园长、教师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幼教队伍的整体素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教育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参与中小学校管理和区级规范化学校的检查、评估工作。
2、具体负责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3、负责中小学招生工作。
4、具体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六)财务室会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各类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的把关及凭证的审核工作。
2、负责各类帐簿的设置及记帐工作。
3、负责对固定资产、教学仪器及其他重要设备的管理工作。
4、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学校财务收支、资金使用、财产保管、收发、计量等工作。
5、负责会计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工作,并按有关要求向上级部门提供财务资料。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七)财务室出纳员岗位职责
1、负责各类支出原始凭证的审查工作。
2、负责现金或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工作。
3、负责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工作。
4、负责现金及有价票据的安全工作。
5、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发放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八)体卫艺股股长岗位职责
1、主持体卫艺股全面工作。负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组织落实。
2、负责学校体育、艺术等方面的教学研究工作;检查体育、艺术和健康教育等课程的开设情况,组织体育考试和学生体质调研监测工作,组织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方面的评优活动。
3、组织举办全区学校体育及艺术教育竞赛活动。
4、负责学校卫生工作和学生卫生保健管理工作。指导管理有关学生常见病及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5、组织做好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检查评估工作。
6、组织体育与艺术教育教学经验和管理经验的交流推广工作;指导各类学校课外和校外体育与艺术教育活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九)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根据上级工会工作部署,及时制订年度工会工作计划和要点,抓好贯彻落实。
2、及时组织召开教代会、工代会的筹备工作,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各单位工会主席会议。
3、负责组织做好工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和表彰工作。
4、联系群众,加强调研,经常听取教职工反映,及时向局领导和上级工会汇报反映情况,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5、抓好送温暖工程建设,关心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做好困难教职工慰问工作。
7、抓好工会专、兼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好专、兼职工会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
8、主持制定工会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组织好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工作,加强工会工作人员的相互协作,调动和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创造性。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司机岗位职责
1、优先保证局领导用车。
2、礼貌行车,安全驾驶。
3、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4、负责车辆的清洁、维修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