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2022年)

发布时间:2022-12-13 18:12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坡头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拟订坡头区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水利有关地方性法规、区政府规章草案。参与农业农村经济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坡头区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工作落实。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牵头负责全区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统筹全区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拟订坡头区扶贫开发、扶贫协作、老区建设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督查考核评估,指导推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坡头区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坡头区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全区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坡头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本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全区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远洋渔业和渔港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地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坡头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坡头区农用地、渔业水域、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以及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渔业资源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全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 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坡头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区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坡头区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农业综合执法。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承担重大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地域水事纠纷。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负责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和指导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防护标准、防御洪水方案及相关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会同水文部门做好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全区水利工程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和指导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ー)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苴建议。编制区级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区级权限的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审核工作,提出区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指导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坡头区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和指导农村灌区骨干工程、涝区治理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和指导乡村振兴战略水利保障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水电站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坡头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境内外农业交流合作, 参与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开展水利科技和交流合作,组织开展水利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和指导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地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十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城市供水和节水管理工作。

  (十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十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和指导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全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

  (十九)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和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二十)依法负责农业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指导实施水库、堤防、水闸、十点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二十一)协助省渔政总队坡头大队开展有关工作。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麻坡路西侧农业农村局

  固定电话:0759-3950499

  局       长:窦瑞河

  邮政编码:524057

       办公室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