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5-07-24 11:07 来源: 本网-坡头区民政局 字号: 【大】 【中】 【小】

机构名称

湛江市坡头区民政局

办公地址

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67号坡头区民政局

办公电话

0759-3958520

机构联系人

黄芳菲

投诉电话

0759-3958520

传真

0759-3958520

电子邮箱

wjdh767@163.com

邮政编码

524057

领导班子

谭海清(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郑敏超(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股、殡葬服务中心、婚姻登记中心。负责区划地名管理、婚姻、殡葬、救助、低保、特困供养、儿童福利、养老服务、高龄、残疾人补贴工作及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

谢云雨(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负责组织、人事、党建、财经、统计、纪检、法治、慈善、工会、社会组织(含双百社工)、行政审批和执法、平安建设、政务公开、创文、信访、福利彩票、疫情防控、驻点村委会、“百千万工程”以及区委、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交办的综合性工作。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区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组织设置地名标志和管理地名档案;负责区内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承担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工作;组织编制地名规划;规范地名标志和管理工作。

(四)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五)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机制。

)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

()承担全区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基金会、区异地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进行依法登记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坡头区民政局,为坡头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老服务和老龄工作股、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股3个职能股(室),属于财政全额拨款行政机关单位。下属有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坡头区殡葬服务中心、坡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属于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一类公益事业单位。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信息化等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规章草案,指导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组织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和政策理论研究。组织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区级民政事业资金及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使用与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

       贯彻落实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的管理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管理监督福利彩票机构销售行为。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按照区委“两新”工委确定的职责分工,承担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联系电话:3958520


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股。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省、市、区财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设。参与拟订全区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区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和管理,调处边界争议,审核地名命名、更名、销名以及公开出版全区性地名图,指导地名规划编制、地名标准化和地名文化建设。研究拟定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协助做好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相关工作。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区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联系电话:3951670

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股。主要职责是: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区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指导全区高龄老人补(津)贴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并协调落实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区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3963521

事业单位:

坡头区殡葬服务中心联系电话:3958733

坡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联系电话:3959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