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局

发布时间:2008-08-08 15:08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湛江市坡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政务公开栏

领导简介

罗伟雄  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办公电话:3958976

庞振庭  主任科员:分管物业管理工作,办公电话:3958976

涂静    副局长:分管饭堂、招待所,协管接待、财务工作. 办公电话:3958976

周光才  副局长:分管车队工作. 办公电话:3958976

李源清  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工作. 办公电话:3958976

机构职能

内设机构:办公室、接待股、财务股、物业管理股、车队

办公室

一、负责本局的资料、信息、综合、联络、传达,协调等日常政务工作,当好局领导参谋与助手;

二、负责本局人事调配、劳动工资、接待工作;

三、负责本局文书的起草文件的报批、付印和各种规章制度的制订、审核及监督、施行工作;

四、负责本局秘书、档案、保密、资料管理工作;

五、负责通讯组的管理,做好本局的报纸杂志订购和直属机关报刊、信件和有关文件材料的代收代发等通讯工作;

六,负责核定、督促、催办工作,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决定的各项任务;

七、负责办公楼会议室和接待室的日常使用安排和布置工作;

八、负责本局日常工作用车的调配和管理;

九、负责打字室的管理和打字员的工作安排;

十、负责服务组的管理工作,做好区委、区政府及本局召开的各种会议的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本局的后勤保障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接待股

一、负责区直属机关整体形象设计;

二、参与区四套班子重要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后勤工作;

三、负责各种重要活动的礼仪服务,负责来宾的迎送和饮食、住宿及有关活动的具体安排;

四、参与区直属机关重要展览的布置和讲解工作;

五、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务股

一、负责本局权责范围内的各项经费和年初预算及年末结算工作;

二、负责财政拨款计划指标的申请和落实,并负责各项专项经费追拨工作;

三、负责各项收、支的审核,做好本局和财务代管单位的财务帐目管理工作;

四、参与各项维修工程的工程预算,结算的审核和验收工作;

五、协助领导抓好本局干部职工的生活福利,做好节假日物品供应和发放工作;

六、做好局管理范围内的水电费和房租的收取工作;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后勤服务工作;

八、负责各类物品、设备、用品的购置、验收、保管、领发、更新和核算工作;

九、负责区四套班子领导办公用品的保障工作.

物业管理股

一、负责区政府各单位的房产、财产管理,建立完整的物业资料档案;

二、负责办公室和生活区房屋的使用分配、调整、维修和管理;

三、负责区直属机关的房改工作;

四、负责办公区内部治安保卫、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工作;

五、负责办公室的室内设备、家具、门窗、办公设备及其他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办公室的供水、供电保障、供水、供电设备和空调、通信、电脑、电梯、照明、音箱、消防设备以及其他公共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保证以上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七、负责建立各种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编制各种设备的购买、维护、更新计划;

八、负责区四套班子领导办公室的清洁、美化、办公区、生活区和指定区域的道路修筑、维护和区域内的美化、装饰、绿化工作;

九、负责做好出租房产物业对外租赁,承包的管理收费等工作;

十、协助财务处做好本局范围内的水电费收缴工作;

十一、负责对政府招待所的物业管理;

十二、负责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车队

一、负责本局权责范围内的机动车辆

和驾驶员的统一管理协调工作;

二、负责制订车辆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组织驾驶员学习时事政治、交通安全知识,车辆业务技术及交通法规;

四、及时处理违章或交通意外事故的善后工作;

五、负责做好全区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小汽车定编工作,编制车辆动态变化表和做好驾驶员考核和车辆各种量化指标的统计工作;

六、负责车辆原始档案的记录和存档工作;

七、负责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区机关干部职工上下班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工作,保证区机关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转;

八、负责编制车辆更新、购买计划和油料、易耗品的发放工作;

九、负责驾驶员年审和车辆年检、保险、换牌等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车辆的行动状态、定期进行检验、保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态;

十一、负责对车辆的维修、零配件更换项目的审核;

十二、承办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事指南

会议接待服务程序

会议使用单位向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申请单位应主动同我局办公室取得联系,提出会场使用具体要求,提供会议接待所需资料:

1,        会议通知或领导批示。

2,        会议的日程安排,程序,参加会议人数。

3,        会场布置,接待服务要求。

公务用车服务程序

1,        用车单位必须向我局车队提出申请。

2,        车队接到申请半小时内呈有关领导审批,并向用车单位作出答复。

3,        对区领导指示的紧急任务用车特事特办。

房屋及水电维修服务程序

1,        办公大楼有关单位可直接到我局物业管理股报修也可电话报修。报修电话:(3955778)

2,        对报修项目进行登记。

3,        由物业管理股立即派出技术人员上门维修。

申请办公用房程序

1,        由用房单位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

2,        局物业管理股根据用房单位的人员编制数及现有办公用房面积状况,提出分配调整方案报区审核后,再报区有关领导审批。

3,        调配方案经区有关领导批准,且房源到位的情况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实施。

4,        时限要求:收到用房单位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调配意见反馈至该单位。

为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为区直机关及社会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树立政务形象:文明、廉洁、公正、高效

(一)文明

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做到热情服务,谦虚谨慎,文明办公;不准盛气凌人,简单生硬,骄傲自大.

(二)廉洁   

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不收受礼品,不随意吃请,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 

(三)公正  

秉公办事,刚直不阿,不在工作中掺杂个人好恶习,或者讲人情,看关系。  

(四)高效   

办事不推诿、不拖延、不扯皮,急机关单位所急,想机关单位所想,尽力加快办事速度,提高办事效率。

二、首问责任制度

1、有关人员到我局办事,第一位接受询问的局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

3、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股室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或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股室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明确地告知承办股室。

4、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股室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与局办公室联系,帮助落实承办股室。

5、办理事项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解释。

6、有关人员来电话反映情况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内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转局办公室或有关股室办理。来电咨询的,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应负责、认真地回答;属于其他股室业务范围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号码告知来电人。工作人员接答电话应礼貌,并尽可能地回答问题。

三、挂牌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形象建设,增加工作透明度,更好地接受机关干部职工的监督,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工作证上岗,在办公桌上摆放表明职务及职责的桌牌。

四、反馈制度

机关单位及办事者对我局办事制度、办事态度、办事结果不满的,可及时进行投诉。局投诉职能部门为办公室,电话:(0668)2681776;设有意见箱、意见登记簿,由监察督小组负责定期开启及时督办。并对投诉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及时答复。

五、档案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工作,指定专人管理,建立公开档案登记簿,逐项编号登记入档。

2、政务公开档案,每公开一次,必须整理归档。

3、整理归档的档案盒上必须有标签、编号,达到规范整洁。

4、政务公开档案一律不准外借,确需查阅档案的,需经局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5、加固档案室门窗,防止档案被盗。

6、档案保管人员要负责定期清理、回收档案,确保文件、档案完整安全。

7、加强档案管理,严防火烧、虫蛀、霉烂,确保档案完整无缺。

六、责任追究

对本局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如下规定予以处理:

(一)工作人员由于主观原因,造成事情未予办结的,经办人及责任股室负责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优秀。  

(二)经办人被投诉经查实,一次予以书面告诫;同时问题一年中被发现三次以上,经办人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三)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工作人员,按奖惩考核办法扣发奖金。

投诉电话:3950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