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12-20 17:12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机构名称

湛江市坡头区财政局

 

主要职能

坡头区财政局,正科级单位,是坡头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监督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和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政策,拟订并监督实施本区的财政预算、税收、财会方面的政策、制度、计划;参与基建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贸、外汇、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险等改革;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和支出标准;指导全区会计工作和组织会计人员的培训,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内设办公室(法规股、绩效评价股、监督检查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综合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工贸发展股(经济建设股、外经金融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农业股(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社会保障股、会计股、政府采购办、人事教育股等10个职能股室。

 

人事教育股

负责局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思想教育工作;指导财政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拟订和实施财政系统人员培训教育规划;负责计划生育、因公因私出国(境)报批等工作。管理本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人员和离岗退养人员。

 

政府采购办

负责制定区政府采购的政策规定,公布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等;负责审核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对政府采购信息、采购方式实行管理;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

 

会计股

负责宣传贯彻实施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检查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基础工作;负责组织会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规划;指导推广会计电算化工作;协助市财政局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区从业资格证管理工作。

 

社会保障股

承担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和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工作;编制区级社会保障资金预算草案;拟订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对各项社会保障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对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参与社会保险资金、拨付、核算工作。

 

工贸发展股

参与研究国家与企业分配政策和产业政策;拟订并监督执行工贸、内贸、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城市公用、城乡环保及股份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参与制订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分配政策;负责企业挖潜改造、技术创新、商贸流通专项资金、企业亏损补贴、税收返还、环境保护(治理)和科技三项费用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审核分管部门预、决算;参与制定区级储备粮管理制度。

负责编制区级经济建设支出预算草案;参与投资体制改革和财政性资金计划安排;参与国债投资项目的审核,负责国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审核该类工程预、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负责对区级有关部门直接组织实施的财政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的财务监管;负责对其他基本建设项目的财政性投资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工程造价管理。

拟订和执行地方金融机构的财政政策;指导和监督外经贸、旅游、外商投资企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管;负责有关涉外收入的监缴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外债管理;负责审核分管部门的预、决算;对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非贸易外汇管理。

组织拟订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及资产费用标准,参与提出有关年度预算计划;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事项审批工作;承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监缴工作;承担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实行企业会计管理的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统计报告等工作。

 

农业股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海洋渔业等方面部门预算工作;负责分管部门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和财务管理办法;对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财务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分配和管理财政扶贫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计划及中长期规划;承担财政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和管理;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按计划组织项目实施,检查项目和资金的执行情况,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行政政法股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管理外事、外宣经费;对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办理国家规定统一着装的有关事项。

负责教育、科学、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出版、体育、广播电视、计生、档案、地震及其他部门事业费;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对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综合股

拟订全区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标准的审核并进行财务监管;对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财政票据;管理罚没财物收入;执行彩票管理有关制度,监督收益分配,监管彩票市场;负责国有土地、海域、矿产、彩票公益金等专项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工作;参与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对各项房改资金实行财政监督。

 

预算股

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政策;负责区级财政预算的编制及执行;拟订和执行预算管理制度;负责区级财力的分配与管理;负责政府债务管理;负责区直部门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指导、监督区财政收支平衡工作;

拟订区对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指导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拟订国库管理及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负责区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区级财政收支的统计工作,分析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全区财政总结算;统一管理区财政资金帐户;统一管理区级预算单位的银行帐户开立、变更和备案;贯彻执行国债管理制度;承担财政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工作;监管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

 

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重要报告和文件的起草和修改;负责组织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

 

负责财政信息、财政宣传和新闻发布;负责管理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督办、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科研、财政信息化工作;负责财政文件汇编工作。

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局内部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保障的协调工作;负责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接待工作。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和参与财政、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和参与地方税收政策的制定,参与地方税源调查有关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及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有关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

拟订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制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组织区直预算单位实施财政支出自我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财政支出项目重点评价;负责管理绩效评价评审专家库,指导、管理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

依法对财政收支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指导镇(街)财政监督工作。

办公地址

坡头区南调街道灯塔路18

 

办公电话

3950139

 

传真

3951391

 

电子邮箱

ptczb@126.com

 

邮政编码

524000

 

机构联系人

周智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