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分局
湛江市城市规划局坡头分局职能配置和
人员编制的说明
一、职能配置
坡头规划分局是湛江市城市规划局的派出机构,人、财、物由市城市规划局直接管理,为正科级单位。其主要职责:组织编制辖区内村庄修建性详细规划;受理辖区内八层(含八层)以下住房建设工程单体报建,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城市规划局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辖区内住房批后管理;参与查处和协调处理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负责本分局审批的住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并报审,承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坡头规划分局核定事业编制6名,配备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分局设正、副局长各1名。
湛江市城市规划局坡头分局在编人员
叶 军: 局长
李基龙: 副局长
刘亚标: 主任科员
李宏伟: 副主任科员
何强: 工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