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分局

发布时间:2013-01-08 14:01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一、领导班子

局长:  李日华,负责全面工作

副局长:沈瑞轩,负责国土股、执法监察股工作

余阳辉,负责办公室、地矿股工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国土股、地矿股、执法监察股

三、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测绘、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本辖区内的土地征用、划拨、出让的审核报送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建设用地预审的初审工作;负责土地调查、地籍测绘工作;负责土地登记、发证初审工作;负责协助市局调处本辖区土地权属纠纷工作;负责依法对本辖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认证登记工作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协助市局依法查处本辖区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违法探矿、采矿案件。

四、办事指南

我分局是湛江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没有行政审批。按照市局的要求,分局目前只有负责对如下两个事项的初审

(一)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事项

办事程序:国土分局窗口受理——分局初审——市局窗口收件——市局审批—— 返回市各分局窗口——分局发证。

办事时限: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含公告20天),承诺时限为26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时间)。

(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事项(适用于因土地继承、遗失补发、名称、地址、分割、用途变更)

办事程序:分局窗口受理——分局初审—— 市局窗口收件——市局审批—— 分局发证。(备注:遗失补发的经市局审批同意登报后持资料到所管辖的分局办理)

办事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