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投资项目准入条件及程序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3-10 10:03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背景和主要依据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招商项目评估程序,保障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优质项目落户和土地的集约高效使用,实现资源要素配置和效益最优化,促进

  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拟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投

  资项目准入条件及程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主要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以及《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湛府规〔2018〕3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的通知》(湛府规〔2019〕8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高质量供地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湛府规〔2019〕1号)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起草编制的。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分五个部分(详见附件)。第一部分共八项包括适用范围、项目基本条件,主要是对引进项目类别进行定位,总体把控我区主导产业的发展,从宏观上把控规范投资项目的基本条件,具体包括产业、环保能耗、土地利用、信用体系和纳税等内容条件的要求。第二部分分四个行业或领域包括准入标准、优先原则,主要是从项目投资强度、税收、产出指标三个方面细化项目引入需要达到的约束性指标要求,并就优先条件作说明。第三部分包括项目准入流程、准入评审后服务跟踪,其中准入流程有初审、评审和审定等三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准入评审后服务跟踪主要是从项目如何办理准入及准入后如何高效服务方面阐述,“坡头区招商服务中心”是坡头区专门的招商服务机构,为前来投资发展的企业提供“精准”和“一条龙”服务。第四部分为包括附则、解释机关、实施日期,对该意见的补充解释说明。

  《实施意见》实施时间

  《实施意见》自2020年3月9日起实施,试行期5年。本《实施意见》由坡头区招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396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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