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2021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拟启动征收位于坡头区坡头镇麻登村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拟征收地块面积约6.6030公顷,东至坡头镇麻登村大村九队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南至麻登村大村六队、七队、八东队、八西队、九队、十三队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西至麻登经济联合社、麻登村大港、中村一队、中村二南队、中村二北队、中村三队、大村六队、大村八东队、大村八西队、大村九队、大村十共有的集体土地;北至麻登村边地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具体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用途:排水设施用地。
二、土地征收目的
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拟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由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请相关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征地工作组(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解放路179号坡头镇人民政府大院内,联系人:陈广原,电话:1892768****)配合调查登记。逾期未办理调查登记的,以征收土地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附件: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2021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3日